生命、自由、追求幸福和革命的权利 文:方舟子

  《独立宣言》进一步说,政府并不是天然就有统治人民的权利的,政府的统治权利来自于人民的同意,所以政府必须保障人民的权利。如果政府不保障人民的权利,还要剥夺人民的权利,就变成了暴政。这时候,人民就可以要求改变、取消政府。如果经历了长期的压迫,还有权利而且有责任推翻政府,也就是革命。《独立宣言》并没有用到“革命”一词,但说到推翻政府,当然指的就是革命。只不过它认为推翻政府要谨慎,不要贸然从事,不要有点什么小事就要闹革命。如果经历了长期的压迫,政府又不改正,人民无法再容忍,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只好去推翻政府。

  《独立宣言》说的革命并不等于暴力革命。革命可以有暴力的,也可以有非暴力的。对于美国国父们来说,他们是不希望有暴力的。如果能够和平地独立出来,当然是最好的。但是,他们一宣布独立,英国就派军队镇压。在这种情况下,当时大陆会议就号召美国人民拿起武器来自卫。

  因为共产党是干革命起家的,以前还动不动就要闹革命,所以很多中国知识分子对革命很反感。韩仁均以前用韩寒的名义发表的“韩三篇”里,有一篇《谈革命》就是反对革命的。但是,革命并不是共产党的专利,在共产党之前早就有革命了。美国建国就是干革命才成功的,所以美国独立也被叫做美国革命。革命也是人们与生俱来的一种基本权利,它是其他权利的最终保障。如果没有革命的权利,其他的权利又被政府剥夺了,而且不管怎样抗议、非暴力不合作,政府都不听,那怎么办呢?这个时候,革命不仅是权利,而且是责任。

  2023.07.05录制 / 2023.08.17整理 / (XYS20230904) /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