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激进数据安全法的人认为,作为一个开放和民主的国家,美国应该避免限制外资企业进入其市场。还有人担心,这样的法律会鼓励法国和印度等已经对美国科技公司持怀疑态度的国家以美国的先例为理由,对美国公司施加更多限制。
这些批评是错误的。开放民主的国家并不等于要任人摆弄。接受不平等待遇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美国有理由采取自己的限制措施,以此回应中国对美国公司的限制。
而当涉及到我们在欧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盟友时,这就是外交发挥作用的时候。美国应该在拜登政府去年提出的《互联网未来宣言》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同意认真对待隐私和安全的国家联盟,在此基础上保障彼此的市场准入。
通过一项全面的数据安全法需要国会做更多的工作,而不仅仅是针对一家公司。但是,隐私保护,以及同北京进行有效竞争的必要性恰好是少数几个具有广泛民众吸引力,并得到国会两党支持的问题。国会有一个难得的机会,可以为国家安全服务,同时满足公众的需求。国会不应该浪费它。
Peter Harrell (@superwuster) 于2021年至2022年担任国家安全委员会高级主任。
吴修铭 (@superwuster) 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于2021年至2023年担任国家经济委员会主席特别助理。
翻译:纽约时报中文网